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31.“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”表示人的自我,当人重生时,他的自我可以说被除灭。这些话还表示除灭那些自我毁灭的上古教会成员。这从前面关于自我的阐述(154-155, 164节)清楚可知。人的自我完全是邪恶和虚假。只要它仍旧存在,人就是死的;但当他经受试探时,它就被驱散,也就是通过从主所获得的真理和良善被分解并调和。它以这种方式活过来,却又似乎消失了。“除灭”表示它不显现,不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;尽管事实上,它并没有被除灭,而是仍旧存在。这与黑色和白色的情形极其相似。当这些颜色被光线各种调和时,它们就转变成美丽的颜色,如蓝色、黄色和紫色。它们通过这些颜色,照着它们的排列而呈现为美丽宜人的色调,如花朵的情形。然而,从根本和基本上说,它们仍是黑色和白色。由于此处同时论述了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最后的荒废,所以“把我所造的一切活物都从地面上除灭”还表示那些灭亡的人。这也是下面23节(807-811节)的情形。“我所造的一切活物”是指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的特质,或凡有属天之种在里面,也就是属于教会的人。这也是为何在本节和下面23节,经上提到“(土)地”(ground)一词,“土地”表示良善和真理已经播种于其中的教会成员。那些被称为挪亚的人在邪恶和虚假被驱散后,如前所述,这种子就在他们里面逐渐生长。但在大洪水之前灭亡的人当中,这种子被稗子窒息了。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。
3223.有两种光照耀世人,即: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。世界之光来自太阳,而天堂之光来自主。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,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。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,但仍属于它,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,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,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。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;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以至于若没有它们,他就不能思考。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。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,它就住在这光中。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,并将光归于它。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,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,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。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,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。
这光(即天堂之光)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。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。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。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,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。除非天堂之光流入,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,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,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,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,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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